专利年费交纳结果公示 各部门: 根据《东北大学专利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相关要求,对我校作为唯一专利权人、授权后6年以内(交7-9年年费)的部分发明专利,学校已于5月17日统一交纳2017年度年费,具体缴费明细表见附件。 东北大学部分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明细(5.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