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教财司函〔2008〕260 号)

发稿时间:2009-10-29浏览次数:0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支持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财政部、教育部从 2008年起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08 年,在部分中央高校进行试点,
2009年,在所有中央高校推行。为规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各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发展目标,结合办学特色,制定校内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切实保障科研梯队健康发展、促进提高学校科研水平。
        附件: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财务司(印章)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 财政部233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