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申报,专家函评、会评答辩,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下项目拟列入2015年度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计划。
现根据《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拟资助项目在所在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广大教师如对资助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口头或书面反映。
公示电话:73193;
公示邮箱:chao_zh@163.com .
附:2015年度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拟资助项目表(各部门内部公示)
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