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老师:
接省教育厅转发省发改委通知,《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于9月3日前将拟申报的中心或实验室名称、中心负责人、研究方向、简要情况等上报,通过教育厅申报的范围:教育厅在建(含筹建、申请筹建)的重大科技平台中尚未成为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教育厅在建(含筹建)的协同创新中心尚未成为国家级的;引进领军人才尚未建立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
同时,省教育厅只有5个名额,竞争激烈,也鼓励各老师积极联系沈阳市发改委,从沈阳市发改委推荐上报。
为能顺利上报材料,请各部门老师于8月31日下班前上报相关材料至学校科技处。
具体通知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