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大学发明专利申请及维护费用资助款项发放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11-07浏览次数:0

各相关部门:

2016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及维护费用预算款项”已经核准下发,根据《东北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东大校字【2015】117号文件),针对东北大学是唯一专利权人,于2016年申请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国际阶段的PCT申请费用的资助款项集中报销工作进行如下具体安排:

1、 本年度资助款项报销期分为2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报销期,11月21-25日

第二阶段集中报销期,12月12-16日

2、 本次报销分为2种形式:

(1)持有有效票据的发明人,请于上述报销期内到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审核,计划财经处负责办理报销手续;

(2)已通过其他科研费用报销的发明人,可提供原始报销凭证(复印件)、记账凭证及调账明晰表经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审核后,学校将通过调账方式按规定额度核发本年度资助款项。

(注:“调账明细表”请于计财处网站下载专区报销类下载)

3、 本次资助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元;国际阶段的PCT申请费用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元。

联系人: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张永姣 87374

计划财经处 董宇恒 87504-801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