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市教科系统2017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04-26浏览次数:0

一:立项步骤

1.项目申报。各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报项目的主体须是各单位或单位内的部门、院系以及其他创新团队,而非个人。每个项目可以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拟实现目标,项目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的预期应用等内容),《2017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电子版。上述材料请于5月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ixuejiao@mail.neu.edu.cn。

2.项目评审。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开展。各单位按照申报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形成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4.项目验收。各立项项目完成后,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各单位应于11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市委教科工委办公室:《2017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及项目成果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以及成果照片(5张)。

5.项目资助。根据验收评审结果以及确定的项目等级给付资助经费。

6.“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所需表格(即附件1、2)可在邮箱gxb22711673@163.com中下载,密码22711673。

联系人:蔡雪娇 联系电话:83673193

附件:1.2017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

2.2017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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