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度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立项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政法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为辽宁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坚持应用研究的导向作用,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从社会稳定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视角出发,努力回答我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理论支持和对策建议。
二、申报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的课题(自选课题除外)应从《2017年度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立项课题指南》(附后)中选定。
(二)请申报者认真阅读《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和《2017年度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立项课题指南》,按要求填写《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立项课题申报表》。
(三)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报时间自即日起,于2017年5月25日截止。
(五)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3000元,自选课题为自筹经费,自选课题成果比较突出的可以予以奖励或增补为经费资助课题。
(六)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立项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同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联系人:蔡雪娇。电话:83673193
三、其他事项
附1:《2017年度辽宁省稳定研究会立项课题指南》
附2:《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立项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