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0-10浏览次数:0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体实力,打造面向产业和具有学科特色的研发平台,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完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将按照《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相关要求,对2013年以前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实验室338家,工程中心512家,名单详见附件1。
2.参加运行评估的各实验室和工程中心须将2014、2015、2016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填写完整,于10月20日前在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填报自评表,上传实验室/工程中心运行发展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上报到主管单位。
3. 实验室、工程中心主管部门请于10月27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将加盖公章的《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同时报送)报送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将结合自评情况,组织专家现场对部分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进行评估考察,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按照《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规定对相应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进行处置。
联 系 人:曹德人、王连新
联系电话:024-23983700(传真)、2398309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08室
邮 编:110004
附件:1.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运行发展情况报告提纲
3.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

辽宁省科技厅

请各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进行评估。

东北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张明晶 87260

  • 附件三 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xlsx
  • 附件四 关于印发《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的通知.docx
  • 附件一 参加2017年度评估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xls
  • 附件二 运行发展情况报告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