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书新增接收编号的情况说明

发稿时间:2018-03-02浏览次数:0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一系列新变化。其中,在基金申请书最后一页(签字页)右上方增加了接收编号(电子版申请书在ISIS系统提交后会自动生成编号),如果申请书在不改变项目类别、申请代码、项目名称等这3类情况下,即使多次修改申请书内其他内容,最后一页右上方的接收编号是不会改变的(最后一页没有版本号)。此项变化主要针对有合作单位需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老师们需要注意。如今年申报的基金项目涉及有合作单位的,务必先行提交一版申请书生成接收编号后(如申请书内容未完善需修改,可联系科技处退回),再到合作单位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科学技术处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