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五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重点学术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3-20浏览次数:0

各部门:
  日前,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发了《关于申报第十五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重点学术活动的通知》(沈科协发[2018]12号),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1.已申报2018年度沈阳市高端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的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2.申报的重点学术活动应在年内举办。
  3.申报的重点学术活动必须是在本市地域范围内举行,由申报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交流活动。
  4.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第十五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重点学术活动申报表》,并于3月28日12:00前将纸质版《第十五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重点学术活动申报表》(一式两份)交至科学技术处(综合楼1212),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zysdu@163.com,逾期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张照元
  电话:83687267
                            科学技术处
                             2018年3月20日
  • 关于申报第十五届学术年会重点活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