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① 材料联合基金。主要支持省内相关高校、院所等科研人员重点围绕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的相关科学研究需求,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予以支持。单体项目申请经费最少为5万元/项,该笔经费将由省财政予以支持。超过5万元项目如获立项,经费由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按合作合同支持。建议申报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与中心科研人员联合申请的项目。(详见附件《联合基金指南方向及相关要求》)
②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联合基金。主要支持省内相关高校、院所、企业科研人员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智能机器人产业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在先进装备、信息、自动化等领域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沈阳新松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予以支持。单体项目申请经费最少为5万元/项,该笔经费将由省财政予以支持。若超过5万元申请项目获得立项,经费由新松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按合作合同支持。建议申报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年龄55周岁以下。(详见附件《联合基金指南方向及相关要求》)
二、 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指导计划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研究方向由承接单位结合我省创新实际需求自行确定,项目经费由项目申请人自筹5万元。(自筹经费范围:横向科研经费、结余经费、能源动力费。详见附件《申报配套经费承诺表》。待评审后办理即可)申请人一般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
三、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主要支持青年博士,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青年人才培育。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单体项目申请经费为3万元/项,由省财政资金全额资助。申报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须获得博士学位三年以内,年龄40周岁以下。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最终上报科技厅:材料联合基金限10项;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联合基金限10项;自然基金指导计划限25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限5项。请各学院(部门)参照我校限项数额,择优推荐并排序(不接受老师单独申报)。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至辽宁省科技厅。
2.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现有省财政资金资助的省科技厅在研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2018年度资助项目,凡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推荐。
3. 截止日期:2018年6月4日
需提交的材料:
① 《申报书》一式2份;
② 《学院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科研负责 人名章。
③ 申报博士启动类项目需提交博士学位证复印件1份。
联系人:杨钟毓 田茂雨
联系电话:024-83687375
附件:1. 联合基金指南方向及相关要求
2.《项目申报配套经费承诺表》
3.《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
4.《学院汇总表》
东北大学科研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