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东大校字[2015]1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验收、年度进展检查及建设成效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
按照学校批复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计划,凡执行期满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均须提交《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具体安排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提交学院审查。报告正文后须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执行期内论文、专利、获奖等主要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尚未正式录用和未标注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论文不得列入)。
2.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1次,延期申请须由项目依托学院审查盖章,经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申请延期的项目应提交《进展报告》。
3.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单位项目验收工作,并给出结题验收意见。由学院汇总、整理本单位《结题报告》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科研院。
二、项目年度进展检查
所有不申请结题项目均须提交《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撰写《进展报告》,提交学院审查。学院汇总、整理本单位《进展报告》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科研院。
三、项目年度建设成效填报
所有2018年度在研项目均须填写《2018年度建设成效表》,包括:申请结题项目、申请延期项目、提交进展报告项目。
各学院汇总上报《学院:2018年度建设成效表》、《学院: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9年1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科研院:
1. 《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学院:结题审核意见》、《学院: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纸质版各1份。(依托部门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2. 以上材料电子版。
3.《学院:2018年度建设成效表》电子版。
4. 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将《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