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关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0

东北大学关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评选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推荐、初审工作,拟参评的集团与个人需按照《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钢铁工业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全国钢铁工业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汇总表》的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于121717:00前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报送相关材料。

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部门初审报告(推选过程及推荐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均用A4纸打印,一式4份,按份装订成册。其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每份均须粘贴2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fy@mail.ne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1213

  • 关于评选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