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将作为国家拨款的重要参考因素,根据《关于加快我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东大财字[2019]39号)要求,请各单位配合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再次提醒各项目负责人:6月底完成50%的预算执行率,9月底完成75%的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必须当年执行完毕(基本科研业务费12月15日停止报销)。
2.提醒各项目负责人:对财政专项截止到2019年6月末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原则上学校将扣减差额部分的10%用于学校统筹;9月末预算执行率低于75%的,原则上学校将扣减差额部分的30%用于学校统筹。
3.通知基本科研业务费各项目负责人:对截至5月31日预算执行率没有达到41.67%的项目负责人,需写出书面分析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预算执行缓慢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加快预算执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由各部门收集汇总于6月14日前报科研院。
其它事宜见东大财字[2019]39号通知原文。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