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稿时间:2019-07-09浏览次数:10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的双边工作计划,双方将在2019年共同资助中国与瑞典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 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40万元/(本项目无间接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项。

3. 资助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在瑞典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4. 项目执行期:3年(20201月至202212月)

二、 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中瑞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s://www.stint.se/en/program/joint-china-sweden-mobility/

3.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 申报要求

中瑞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基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对优秀青年人才交流与合作的重视,本项目鼓励双方申请人通过项目加强优秀青年研究人员的培养,并建立新的科研合作关系。申请书正文中应突出优秀青年研究人员(含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中瑞合作交流及研讨会中的参与,并说明本项目将如何推动建立新的合作关系或创立全新的合作研究内容。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以及双边研讨会的日程安排和拟参加研讨会的人员信息。

  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制定详细预算。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原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112.htm

五、 申报时间要求:201993日。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六、 项目联系人

科研院联系人:杨钟毓、闫维超

电   话:024-8368737583687374

中方联系人:申洁

电 话:010-62327017

Emailshenjie@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  话:010-62317474

瑞方联系人:Mattias Löwhagen

电 话:+46(0) 8 671 19 96

Email: mattias.lowhagen@stint.se

  

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docx  

合作协议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