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按照《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外协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中心拟开展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2020年度外协项目协作单位遴选工作,现将外协需求发布如下。
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外协项目任务(或经费)有可能调整(或取消)。有意申报的单位可按本通知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要求以第二次通知为准。
一、申请材料递交要求
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申报相关情况以第二次发布通知为准(尚未发布)。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院。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申请材料恕不接收。
附件:《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外协项目遴选文件》
联系人:蔡雪娇
联系方式:024-83673193
附件: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度外协项目遴选文件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
2020年4月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资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装备水平、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条件,能够独立完成项目任务,能够接受项目经费拨付。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包括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按照我中心相关规定,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内承担我中心外协项目不得超过3项。
二、申请方式
(一)编制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按要求填写《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外协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规定处加盖公章,一式9份;报价测算部分单独装订1份并密封(报价表中的支出预算说明应说明我校扣除的间接费、管理费情况)。
(二)递交申请材料
具体时间以第二次正式通知为准。申请单位应按要求递交申请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申请材料恕不接收。
申请书(除报价测算部分外)电子版(PDF格式)、封面页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函页盖章扫描件(PDF格式)打包。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序号+申请单位”。
(三)参加遴选会议
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如项目需陈述的,项目申请人需进行陈述或委托项目组内成员进行陈述,否则视为申请单位放弃资格。
(四)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从单位资质、任务解决方案、报价测算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见附件2)。
(五)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三、注意事项
(一)本遴选文件中所有项目已列入我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任务(或经费)调整,该项目任务(或经费)有可能做具体的调整,直至取消;如发生此类情况,我中心将与申请单位进行协商,确定项目任务(或经费),甚至取消该项任务。
(二)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三)若在截至日期和时间内申请外协项目的单位不足3家,中心将终止该外协项目的遴选程序,并通知已经申请该外协项目的单位。
(四)经遴选确定的单位,与后续合同签订单位和收款单位应当一致,且项目申请人与后续合同签订时项目负责人应当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四、外协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3。
附件:1.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外协项目申请书》
2.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外协单位评分标准》
3.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外协项目需求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