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的转型升级,加强对有色金属青年科技人才特别是创新型和复合型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在2019年度工作基础上,我会拟继续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培育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
本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大力扶持有较大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32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重点支持自主科研选题、设计,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力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帮助托举对象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努力成长为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术带头人,成为有色金属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技术负责人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申报条件
1.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个人会员(中国籍);
2.32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需报中国科协同意;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4.研究方向不限,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学会负责人及专家提名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单位推荐(东北大学推荐)
每个渠道限推荐1名青年科技人才,推荐渠道分为以下3种:
(1)学会所属分支机构;
(2)学会理事单位;
(3)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单位推荐人员须同时邀请3名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荐的结果(本单位专家最多1人),并将评议意见(不超过300字)填入同行专家评议表内(附件2)。
2.学会负责人推荐
学会负责人每人均可以独立推荐1名青年科技人才。
3.专家提名
学会个人会员可通过专家提名参评。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从事有色金属行业的同一学科(专业)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1名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被推荐人须同时邀请3名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荐的结果(本单位专家最多1人),并将评议意见(不超过300字)填入同行专家评议表内(附件2)。
(2)责任与义务
①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②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项目经费使用
项目周期3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列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0-2022年度)”托举培养对象,中国科协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项目经费支持(自筹托举培养对象除外)。
其中,科协项目经费拨付方式由学会秘书处和托举对象共同协商确定(学会秘书处报销或直接下拨到托举对象依托单位)。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托举对象从事课题研究、组织、主持或参与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科研成果出版发行等费用。
五、项目进度安排
1.项目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东北大学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7日,7月20日组织校内评审)
学会发布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0-2022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启动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推荐托举培养对象。
2.资格审查及专家评审,8月中旬。
学会秘书处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材料由学会秘书处汇总整理后,根据研究方向分类,组织小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对外公布托举培养对象基本信息。
3.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9月中旬。
根据托举对象的研究内容,由学会和托举对象共同商定学术指导老师,对托举对象从学术方向引领、学术自律、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托举对象树立职业发展目标。同时,学会与托举对象所在单位、托举对象签订3方联合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建立长期的学术指导机制。
4.项目实施,2020-2022年度。
根据培养方案实施本项目。充分利用学会智力资源、学术平台、国际交流平台,建立长效沟通、服务机制,助力托举对象潜心研究,助其成长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技术领军人才。
5.项目考核。
本项目需按年度进行考核,学会秘书处根据托举对象的年度考评情况及时修订培养方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六、材料报送要求
被推荐人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2份原件提交至学术交流版,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至liufy@mail.neu.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0青托-学院-姓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芳宇
联系电话:87267
手机:15840319211(微信同步)
学术交流办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