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辽宁省 专利奖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4-26浏览次数:12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辽宁专利奖评选工作进度安排,现启动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1.2021年3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2.申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设计独特,成功实现专利技术转化两年以上,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申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4.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5.申报人应当是已获授权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受让人或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实施人;

6.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7.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及省专利奖;

8.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9.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材料要求

1. 拟推荐专利项目情况表(附件1),每个项目一份;

2. 拟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

各部门于2021年4月29日17:00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此邮箱dbdxzscq@mail.neu.edu.cn,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送至矿电楼208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学校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专利奖申请人,然后指导发明人进行申报书填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26日

  

  

  

注:根据以往获奖专利,申报注意以下要点,请各部门酌情推荐:

1、专利稳定性好,权利保护范围适当,避免专利侵权被无效的风险;

2、专利运用效益良好,产生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实施3-6年范围较好;

3、专利奖申报书中的二-六项中均符合申报要求,且文本写作质量高。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