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沈阳市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10

近日,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下发《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沈阳市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围绕智能制造、先进材料、高端医疗装备等方向发布31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请有意向申请的教师与发榜单位联系,联合申请,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实行重点攻关项目‘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改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生成机制和组织管理方式,依据《沈阳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揭榜制”实施细则》(沈科发〔2020〕36号),现将2021年沈阳市重点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紧紧围绕统筹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聚焦IC装备、智能制造等12个重点产业创新链和网络安全、5G基础设施及应用、人工智能、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等5个智慧产业方向,着重产业应用和企业急需,以解决产业链和技术“卡脖子”问题为主攻方向,经过需求征集、技术甄别、榜单凝练,共遴选31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对外张榜发布(详见附件)。

二、揭榜条件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征集揭榜单位,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技术需求提出企业(发榜方)无关联关系。

2.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由高层次人才领军的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等,有良好的承接委托研发任务的业绩,无不诚信记录。

3.应与技术需求提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项目攻关。

三、揭榜程序

1.揭榜对接。有意向的揭榜方应自本榜单发布之日起,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与发榜方进行对接洽谈,提出技术攻关方案。揭榜方与发榜方达成共识后,应签订技术合同,确定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科研周期、技术交易额、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并在技术市场完成登记备案。

2.项目申报。发榜方应于2021年6月10日17:00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揭榜方资质条件、技术合同、技术攻关方案等相关材料。

http://zp.kjj.shenyang.gov.cn

3.立项攻关。市科技局对发榜方在线填报的《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中榜名单,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项目,列入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技术攻关。

四、支持方式

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发榜方按照技术交易额不超过50%给予揭榜项目最高300万元前资助。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五、联系方式

具体榜单对接洽谈请通过附件对应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协调组织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1.智能制造、先进材料、数控机床、机器人、航空装备、汽车、IC装备、人工智能等领域

高新处    联系人:卢砚硕;联系电话:22739469。

2.高端医疗装备、生物医药领域

社发处    联系人:邢克明;联系电话:23768180。

3.现代农业领域

农村处    联系人:裴亚涛;联系电话:22725022。

2021年沈阳市“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