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医工交叉联合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2]4号)要求,现将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2年度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请各部门组织相关申报人员进行在线填报,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含共同申报人身份)报科研院,科研院将根据项目申报汇总表向省科技厅推荐项目,未在项目申报汇总表的项目,不予推荐和支持。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24日——2022年2月16日,各部门须于2022年2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明汇总表报科研院。
三、有关要求
1.申报须符合《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医工交叉联合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2]4号)文件申报要求;
2.第一申报人与共同申报人均要求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无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3.以共同申报人身份申报医工交叉联合基金,需与牵头单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财政资金到校不得低于40%。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闫维超 024-83687375
省科技厅联系人:郭丹024-23983421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卞守龙 17612488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