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核科技相关部署,结合核工业发展实际,国家原子能机构发布了《2022-2023年度核能开发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指南内容包含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申报原则及支持重点等。
请有意申报的人员根据指南的有关要求,提出项目立项建议,编写《核能开发科研项目建议书》(详见附件2)。
请于2022年5月19日前将建议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重大项目办。
科研院联系人:王庆、李真。
附件1:2022-2023年度核能开发科研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