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协关于推荐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5-26浏览次数:11


各单位:

沈阳市科协发布《沈阳市科协关于推荐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的通知》,东北大学限报5人,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如若超过2人请排序,并于529日将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及带签字pdf版)及排序名单以主题“市科协专家库+学院”发送至邮箱ddkexie@126.com

联系人:刘芳宇吴迪/8129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526

沈阳市科协关于推荐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的通知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院所、企业(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端专家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水平,更好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研究课题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及省内外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库专家需求

以科技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胜任科技决策咨询、科技软课题项目评估论证工作的高层次专家学者。重点征集以下类型智库专家:

(一)科技与经济管理类智库专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经济、科技宏观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职研究人员。

2.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产业经济、区域创新、科技管理等经济管理类资深研究人员,以及专业学院(研究所)、科技管理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

3.科技园区、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以上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人员。

4.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科技型企业中致力科技与经济战略研究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人员。

(二)科技金融及财政类智库专家

1.从事金融、财税、信贷、创投、保险、科技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人员。

2.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会计、审计、经济系列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人员。

(三)人才发展战略研究智库专家

熟悉党和国家人才政策,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创新人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从事人才发展战略研究的资深研究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1.本人自愿,热心参与科技类咨询研究、重大政策评估、智库项目评审等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科研及学术诚信记录。

3.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专家需求类型,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对公共政策有全面深入了解,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研究成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申报专家不受论文、职称、学历、奖项限制。

三、优先入库条件

1.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资政建议等)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国家、省、市党政部门充分采纳,或在国家级媒体刊发的。

2.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科技创新治理项目绩效显著,得到行业公认和市级以上职能部门高度评价,其经验被广泛推广应用的。

3.国家、省级高端智库入库专家。

四、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园区)、专业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推荐。

五、推荐材料

填写《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推荐表》,并提供主要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不含涉密材料)。其中,《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推荐表》须由专家本人确认签字,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统一填写“申报情况属实,同意推荐为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并加盖公章。

电子版推荐材料于530日前通过邮箱、微信报送沈阳市科协调研宣传部。纸质版推荐材料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话:17600550200(微信同号)

: 22739126  箱:sykxfz@126.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号科协大厦515

邮政编码:110063 

附件: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推荐表.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523

沈阳市科协关于推荐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

沈阳市科协发布《沈阳市科协关于推荐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的通知》,每个单位限报5人,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如若超过两人请排序,并于529日将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及带签字pdf版)以主题“市科协专家库+学院”发送至邮箱ddkexie@126.com

联系人:刘芳宇吴迪/8129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526

沈阳市科协关于推荐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的通知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院所、企业(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端专家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水平,更好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研究课题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及省内外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库专家需求

以科技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胜任科技决策咨询、科技软课题项目评估论证工作的高层次专家学者。重点征集以下类型智库专家:

(一)科技与经济管理类智库专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经济、科技宏观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职研究人员。

2.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产业经济、区域创新、科技管理等经济管理类资深研究人员,以及专业学院(研究所)、科技管理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

3.科技园区、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以上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人员。

4.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科技型企业中致力科技与经济战略研究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人员。

(二)科技金融及财政类智库专家

1.从事金融、财税、信贷、创投、保险、科技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人员。

2.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会计、审计、经济系列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人员。

(三)人才发展战略研究智库专家

熟悉党和国家人才政策,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创新人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从事人才发展战略研究的资深研究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1.本人自愿,热心参与科技类咨询研究、重大政策评估、智库项目评审等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科研及学术诚信记录。

3.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专家需求类型,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对公共政策有全面深入了解,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研究成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申报专家不受论文、职称、学历、奖项限制。

三、优先入库条件

1.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资政建议等)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国家、省、市党政部门充分采纳,或在国家级媒体刊发的。

2.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科技创新治理项目绩效显著,得到行业公认和市级以上职能部门高度评价,其经验被广泛推广应用的。

3.国家、省级高端智库入库专家。

四、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园区)、专业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推荐。

五、推荐材料

填写《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推荐表》,并提供主要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不含涉密材料)。其中,《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推荐表》须由专家本人确认签字,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统一填写“申报情况属实,同意推荐为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并加盖公章。

电子版推荐材料于530日前通过邮箱、微信报送沈阳市科协调研宣传部。纸质版推荐材料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 卓     电  话:17600550200(微信同号) 

传  真: 22739126  邮  箱:sykxfz@126.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号科协大厦515

邮政编码:110063

附件: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推荐表.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523

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