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校统一组织开展了相关奖项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形式审查、评审推荐等环节,形成拟推荐名单,现予以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按照公平公开原则,自公示起10个自然日内,如对拟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学技术研究院实名反映。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024-83673193。
特此公示。
附件:东北大学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公示名单
东北大学参与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公示名单.xlsx
东北大学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