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 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565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推动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辽科协发〔201713号),辽宁省科协现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老师参与评选。东北大学科协可推荐10项,各学院如通过学校科协渠道推荐的成果超过1项,请排序。并于1025日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协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主题“学院名称-省成果”发送至东大科协邮箱ddkexie@126.com

  

联系人:吴迪、刘芳宇

联系电话:81291

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