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联合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参加提名全国科普先进集体的单位“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及排序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东北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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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