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技术合同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0

关于“沈阳市技术合同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及老师:

近期,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及沈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沈阳市技术合同补贴实施细则》,对在沈阳市发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行为,且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给予补贴,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标准

1.符合补贴条件的技术合同是指在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相关领域内,发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行为,且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2.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我市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所持科研成果实现就地转化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实际发生技术合同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2015年度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二、技术合同补贴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和用户申报。

1.单位注册:登陆http://www.syskjj.gov.cn,进入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学校已完成该阶段的注册,我校技术合同负责人直接进行第二阶段用户注册);

2.用户注册;为系统二级用户,指技术合同补贴申报人注册,填报完成后需所在单位授权(我校技术合同负责人注册);

3.申报人用用户账号登录,点击申请技术合同补贴;

4.填报表格、上传附件,提交至各区、县(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16年4月1日);

三、技术合同补贴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该项工作在区、市科技局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预计时间4月中旬—5月初)

1.技术合同补贴申请表(各区、县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用户下载打印);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技术交易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等复印件;

3.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5、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各区、县(市)科技局初审;

6、各区、县(市)科技局审核、汇总,推荐至市科技局市场办;

7、市场办审核,市科技局审批。

四、联系人

东北大学科技处

联 系 人:张刚刚 83687374 /13998860812

电子邮件:zhanggg333@163.com

  • 1沈阳市科技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技术合同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