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16年度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12-13浏览次数:0

各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按辽宁省科技厅文件《关于组织填报2016年度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展年度工作报告上报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作如下几点说明。
1、请各学院、基地下载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原文(见附件1),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及时填报。
2、年报内容统计的各项数据及案例须按照2016年度实际发生情况填报。
3、各基地登陆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kjjh.lninfo.gov.cn)进行填报,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处联系。
4、填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7:00。
5、按国家保密规定,凡涉密内容不得在线填报。
6、我校涉及填报的基地见附件2。
7、请各基地委托一名联系人,作为填报工作的联络人,并将姓名和电话报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李老师 87260
请各学院督促本学院的各基地及时填报,连续两年未填报年报的工程中心与实验室,省科技厅将撤销资格。
科技处
2016-12-13

  • 附件1-关于组织填报2016年度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年报的通知.docx
  • 附件2-须填年报基地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