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东大校字[2015]121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启动2017年度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与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强度
本年度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重大(重点)科学研究引导项目、优秀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国防预研项目、校长专项项目。各类型项目(含亚类)的资助强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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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项目亚类 |
申请经费额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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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 |
自然科学 |
人文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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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
①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
10 |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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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家项目培育种子基金 |
15 |
12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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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基金 |
40(理工类);30(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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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重点)科学研究引导项目 |
①重点科技创新项目 |
60 |
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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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培育项目 |
/ |
/ |
2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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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秀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
①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 |
5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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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卓越创新研究培育计划项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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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防预研项目 |
①国防引导项目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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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防重大培育项目 |
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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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校长专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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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为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和建设成效管理,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实施效果差的项目,将采取调整和扣减当年预算、暂停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等措施,以强化激励约束。
各类型项目(含亚类)的实施周期(自2018年1月1日起)为: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国防引导项目,2年;重大(重点)科学研究引导项目、国防重大培育项目,3年;优秀学生科研创新项目,1-2年。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 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且尚未主持过国家及部省级科技项目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
2. 国家项目培育种子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基础性、前沿性、前瞻性研究,为申请国家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提供研究储备。已获得该类项目2次资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3. 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在2~3年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培育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申请。
4. 重点科技创新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围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在相关领域组建研究团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提供研究储备。
5.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培育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骨干教师,围绕自己的研究领域或国家及区域某一重大现实问题组成科研团队,开展创新研究,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提供研究储备。
6. 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特别是有潜力冲击国家和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本年度只受理2016级博士研究生、2015级直博研究生的项目申请。申请者须经导师同意后,使用导师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申请,导师须承诺申请者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项目结题。对于同一导师,其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当年申请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
7. 国防引导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且具有军工应用前景的探索性研究,为申请各类军工项目提供研究储备。
8. 国防重大培育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由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组成的科研团队。面向国家国防领域重大战略需求,整合我校相关学科的优势科技资源,重点培育能够承担国家重大国防任务的科研团队。
9. 卓越创新研究培育计划项目:另行通知。
10. 校长专项项目:含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引进人才启动基金等,由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限项申请规定及其它说明
1. 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且负责和参加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含正在承担和参加的所有项目)。
2. 已经结题或2017年底前拟结题的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凡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再度申报时,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已结题项目或拟结题项目的主要研究成果,以作为立项评审和是否资助的重要依据。若申请项目通过立项评审,须在拟结题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启动。
3. 项目评审需对申请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价,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对此予以重点阐述,并标明项目的预期成果(在线填写)。国防预研项目以是否承担和参与军工项目为考核目标。
4. 部分类别项目申请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须附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及导师对申请项目的推荐意见;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须附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证明;重大(重点)科学研究引导项目,须附申请项目内容的检索查新报告(通过形式审查,答辩时提供)。
5. 申请人须讲求科学诚信,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务求真实、准确、可信,凡已获得国家、部省级科技项目及学校业务费项目资助的内容不得申报。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如经查实有违背诚信的行为,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项目申请人及所在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项目申请材料,具体事项如下:
1. 本年度项目申请采用新版东北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完成,请各申请人根据附件所给提纲离线撰写申请书正文部分,并于11月16日8:00至11月23日17:00登录系统集中上报(网址:http://219.216.96.116/ddkygl/,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上传申请书正文文档)。
2. 国防预研项目的申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管理规定,网上只填写项目及申请人基本信息用作统计,其它涉密信息不得填写,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报军工项目管理处。
3. 各部门须在11月27日17:00前完成已提交项目的审核操作,并将加盖本部门公章的项目申请清单、青年启动项目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科学技术处。
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联系人:蔡雪娇 张超,电话73193,邮箱caixuejiao@mail.n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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