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沈阳地区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辽宁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推荐表封面的推荐单位填写”沈阳市科协”,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院学术交流办,电子版材料传至学术交流办邮箱。
附件1:
转发第十二届辽宁省科协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通知2(4)(1).doc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81291
电子邮箱:kyyxsjlb@126.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