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协发布《关于征集钢铁行业低碳技术的通知》,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于4月19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科研院学术交流办公室。
联系人:刘芳宇/吴迪
联系电话:8129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8日
关于征集钢铁行业低碳技术的通知
钢协科创委〔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指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切实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抓紧部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再次着重强调科技创新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作用。
钢铁行业作为大型基础原材料行业,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全力推进碳减排工作,为国家总体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做出积极贡献。近期,钢铁协会组织行业优势资源,发起了《钢铁担当,开启低碳新征程——推进钢铁行业低碳行动倡议书》,筹备成立钢铁行业低碳工作推进委员会,表明了钢铁行业低碳发展的决心和态度。同时也在配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牵头制定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图。
为开展好推进委员会工作,发挥低碳技术工作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作用,系统推进钢铁低碳发展进程,钢铁协会现拟向全社会征集钢铁行业低碳技术,为钢铁行业低碳工作推进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引导钢铁企业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科学有序地促进钢铁行业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适于钢铁领域的低碳技术,可以是单一技术、产品、装备、工艺流程或系统性工程技术等,根据技术成熟性分为研发类和推广类。
1.研发类技术应面向我国钢铁工业低碳发展需求,具备显著减少碳排放的潜力,能够兼顾经济性及市场推广前景。
2.推广类技术应具有显著的减少碳排放效果,或具有大规模推广应用前景。至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明晰。优先征集在钢铁行业有一定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技术。全行业普及率较高的技术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3.低碳技术碳减排能力评价的对象主要为二氧化碳(CO2),同时也适当考虑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其他种类温室气体。
二、征集流程
1.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钢铁行业低碳技术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钢铁协会。
2.钢铁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技术进行评审,视评审情况组织答辩或现场勘踏。
3.根据评审结果,钢铁协会适时向行业发布并进行推广宣传。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需填写承诺函(附件1),并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签字需将委托函一并发送。
2.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填写钢铁行业低碳技术申报书(附件2),并将可编辑版本发送至联系人。
3.以上材料请放置在一个压缩包内并以“单位名称 低碳技术”命名,于4月2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联系人
李煜:010-65131941/15101010554
程四华:010-65131973/18610378079
邮箱:shcheng1015@163.com
附件:1.申报单位承诺函
2.钢铁行业低碳技术申报书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