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沈阳市科技人才 有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9-15浏览次数:14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有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项申报

U40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和最高10万元奖励;U35拔尖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项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团队)项目,每项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留学回国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项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申报条件详见附件“项目指南”。

限项说明:U40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U35拔尖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团队)项目三个亚类,我校累计限申报5项;留学回国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我校累计限申报2项。

(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

重点支持驻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团队)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移转化。技术受让方需为沈阳本地企业,于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已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技术合同,并经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科技成果在我市实现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30万元,每个合同只能补贴一次。申报条件详见附件项目指南”。

二、申报要求及提交材料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1. 每个部门限推荐U40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U35拔尖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和留学回国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各1项本部门无符合相关亚类项目申报条件人员可不推荐。经校内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获得过市级人才项目(含)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2. 申报项目材料于925日前由各部门统一汇总提交到邮箱chengyajian@mail.n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人提交材料:《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及项目可行性方案(提纲见附件)命名规则:“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别”;

部门提交材料:《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部门推荐表》word电子版+盖章版pdf扫描件

科研院联系人:成雅剑  83687375

(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

由科技开发办公室及成果转化办公室根据申报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也可于918日前联系科研院相关人员进行申报。

技术开发合同项目联系人:张超 83687374

成果转化合同项目联系人:黄轶泽 8367144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15日

申报指南docx.docx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项部门推荐表.docx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项申报表.docx

中青年科技人才培育专项可行性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