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落款
办理部门:科技处 基础研究科【综合楼1212】
办理流程:
新获批立项首次办理落款的项目
1. 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项目基础信息→科研秘书审核通过→科技处审核通过
2. a.如无项目合作单位,在统一批量办理的时间段内由科技处统一办理落款。
b.如项目有合作单位且有外转经费,需依照项目计划书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需提供的材料:《东北大学合同(协议)审核、审批表》 1份 (附件1)
签订协议后,到科技处领取落款单后办理落款。(科技处需留存1份合作协议)
需提供的材料:《东北大学外转科研经费审批表》 1份 (附件2)
签订的合作协议2份
项目计划书1份
c.我校非第一单位与外单位合作的项目经费,在财务处网站上查找经费对应往来号,到科技处办理落款。
需提供的材料如下: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2份(科技处需留存1份)
已获批立项二次及以上办理落款的项目
a.如无项目合作单位,由科技处统一办理落款。
b.如项目有合作单位且有外转经费,携带合作协议1份,到科技处办理落款。
需提供的材料:《东北大学外转科研经费审批表》 1份 (附件2)
c. 我校非第一单位与外单位合作的项目经费,查找经费对应往来号,到科技处办理落款。
需提供的材料: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1份
二、省、市科技局基础研究类、开放实验室课题落款
办理部门:科技处 基础研究科【综合楼1212】
办理流程:
新获批立项首次办理落款的项目
1. 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项目基础信息→科研秘书审核通过→科技处审核通过
2. A.《纵向科研预算表及预算调整表》 2份 (附件3) 或
B.《东北大学纵向科研(按直接-间接费用管理)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调整表》2份 (附件4)
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实际情况,携带2份表格A或B,到科技处领取落款单后办理落款。
备注:开放实验室课题项目另需携带2份任务计划书(科技处需留存任务计划书1份)
已获批立项二次及以上办理落款的项目
查找经费对应往来号后,到科技处领取落款单后办理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