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科技厅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收到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支持强度:支持强度为2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为一年。
2.支持领域:十大领域,详见附件1。研究内容不在支持领域范围内的项目不推荐。
3.限项推荐:每个部门限推荐一个项目。根据各部门推荐情况,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报省科技厅。
4.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人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承担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且未完成结题的或结题验收未通过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
5.材料报送: 各部门请于11月3日下班前将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科研院,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anweichao@mail.neu.edu.cn 。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联系人:科学技术研究院纵向项目管理办公室 闫维超 83687375 13840025414